建管〔2016〕29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銅陵市2016年度建筑工程標后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3月30日
銅陵市2016年度建筑工程標后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標后監管,進一步督促建筑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和責任人認真履職,規范建筑工程施工承發包活動,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85號)、《關于加大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查處力度深入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通知》(建市〔2016〕46號)、市政府辦公室《銅陵市建設工程項目標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銅政辦〔2012〕146號)等規定,結合我局今年建筑市場標后監管工作整體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據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省住建廳《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認定查處實施細則(試行)》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考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過企業自查自糾和集中檢查,對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全面摸排,深入查找建筑工程項目標后管理存在的問題,堅決打擊轉包和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切實履職,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安全。
二、檢查對象
市行政區域內(不含樅陽縣、義安區)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檢查政府投資工程及各類保障性住宅工程。
三、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一)建設單位
1、工程建設手續辦理情況,以及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落實情況。
2、有無違法發包行為:未履行法定發包程序;將工程發包給個人;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施工單位;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違反施工合同約定,通過各種形式要求承包單位選擇其指定分包單位。
3、有無拖欠工程款行為。
(二)施工單位
1、現場施工管理情況:項目部人員配備是否符合規定標準;項目經理及其他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約情況;有無擅自變更關鍵崗位人員;領導帶班制度是否落實到位。
2、有無轉包行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或未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不履行管理義務,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不履行管理義務,只向實際施工單位收取費用,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的采購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
3、有無違法分包行為:將工程分包給個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
4、有無掛靠承攬工程行為: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相互借用資質承攬工程;施工現場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存在一人以上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沒有建立勞動工資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實際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沒有工程款收付關系,或者工程款支付憑證上載明的單位與施工合同中載明的承包單位不一致,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材料證明。
5、施工現場實名制用工、專用賬戶執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
(三)監理單位
1、監理崗位人員配備是否符合規定標準。
2、項目總監、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到崗履約情況。
3、有無擅自變更監理人員。
4、對施工單位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情況。
5、對施工單位存在問題的督促整改情況。
四、檢查方法和步驟
2016年度建筑工程標后監督檢查分自查自糾、集中檢查、總結分析三個階段,我局依托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將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及時予以記錄,切實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現場管理水平。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15日)。工程監理單位組織建設、施工等項目參建單位,對照檢查內容及有關文件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材料報至市建工局市場管理科(聯系電話:2872964、2871112)。監理企業未認真組織對工程進行排查及時上報自查自糾材料的,按項目管理存在問題予以通報處理。
(二)集中檢查階段(4月16日至10月31日)。成立建筑工程標后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建工局局長金成進任組長,伍開春、王華中、葉迎九、何俊林、傅國平任副組長,各站、科室負責人和有關技術專家為成員,檢查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參加,組成檢查小組分批對在建工程進行集中檢查。本年度集中檢查分兩批次進行,其中第一批集中檢查于4月16日啟動,5月31日前完成對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于6月初上報省住建廳;第二批集中檢查于2016年下半年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總結分析階段(第一批6月1日至6月30日,第二批11月1日至12月30日)。分析兩批集中檢查中發現的情況,形成總結報相關部門,對檢查發現普遍存在的問題,組織“回頭看”進行重點整治,并向全市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強工程標后監管是建筑市場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報刊、網站等媒體積極宣傳工程標后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對工程標后管理落實較好的大型、重點工程,邀請新聞媒體予以大力宣傳,突出正面典型;對經檢查發現問題且拒不整改的工程,由新聞媒體作為負面典型予以曝光。
(二)明確職責,強化管理。項目標后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重要內容,各在建工程責任單位應依照方案要求,確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依據法律法規和標后管理辦法加強現場管理。各檢查小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下發整改通知,發現有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的,應做好相關證據、影像資料保存,我局將依據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認定實施細則(試行)》予以處罰,并記錄不良行為。
(三)嚴明紀律,嚴格查處。在建工程各方責任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時完成自查自糾材料,本批次檢查將強化自查自糾工作責任,由項目監理單位及時組織上報,未上報自查自糾材料的,將對項目監理單位和總監進行通報。本批標后檢查,將進一步加大對項目監理單位、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存在問題的處罰。檢查組成員要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監督,文明檢查,不循私情,對發現的問題認真填寫相關表格,對檢查不力的,將依照規定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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