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實施意見(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水利建設市場秩序,加快推進我省水利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從業行為,提高施工企業誠信意識,根據《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關于加強全省信用建設的決定》,結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凡在我省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適用本意見。
第三條 信用評價應由施工企業自愿申請,并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施工企業的信用等級是水利工程招投標評標和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五條 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實行全省統一管理,逐步過渡到由行業協會為主組織進行。
第六條 省水利廳負責全省水利工程建設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各市水利(水務)局負責其組織實施的水利工程建設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各項目法人負責對施工企業在項目建設中合同履行信用情況進行復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配合做好信用評價的相關工作。
省水利廳負責以下工作:
(一)監督、指導全省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
(二)制定、修訂全省水利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等;
(三)審定信用等級。
省水利水電基本建設管理局(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理事單位)承擔信用評價的具體工作。
各市水利(水務)局負責以下工作:
(一)監督、指導其組織實施的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組織項目法人對施工企業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復評,并提出審核意見;
(二)協助省水利廳做好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信用評價的內容、程序和方法
第七條 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分為企業狀況和履約信譽兩部分。企業狀況包括人員素質、技術素質、經營能力和資金能力等指標;履約信譽包括投標行為、合同履行和獎懲記錄等指標。
第八條 信用評價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按以下程序進行:
1、施工企業對企業狀況和近兩年內承擔水利工程建設(指安徽境內項目)的履約信譽情況和企業狀況進行自評;
2、項目法人單位對合同履行指標進行復評;
除由流域機構、省水利廳直接組織實施的水利工程外,由各市(含縣區)組織實施的,施工企業還應將項目法人復評意見報經市水利(水務)局審核;
3、施工企業將復評或審核后的評價資料匯總后報送省水利廳;
4、省水利水電基本建設管理局對全省各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進行復核,初擬信用等級;
5、省水利廳審定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示后公布。
第三章 信用等級
第九條 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實行分級評定,信用等級分為AAA、AA、A、BBB、CCC等五個等級(詳見下表)。
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企業信用等級表
信用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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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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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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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分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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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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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含)至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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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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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含)至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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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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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含)至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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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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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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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施工企業的信用等級直接確定或降為CCC級。
(一)出借、借用資質證書進行投標或承接工程的;
(二)存在圍標、串標行為的;
(三)以弄虛作假、行賄或其他違法形式騙取中標資格的;
(四)將承包的工程非法轉包的;
(五)因施工企業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或社會公共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瞞報、虛報事故情況的;
(六)施工企業惡意拖欠民工工資,嚴重侵犯民工權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七)因《安徽省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不良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中的其它行為,當年兩次被確定A級不良記錄的。
(八)因違反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信用等級為BBB級及以上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發生一次,信用等級降低一級,直至降到CCC級。
(一)發生較大質量與安全事故1次或一般質量事故2次或以上;
(二)將承包的工程違規分包的;
(三)因施工企業拖欠民工工資、侵犯民工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四)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弄虛作假的;
(五)在我省水利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對不良行為記錄進行瞞報的;
(六)按照《安徽省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不良記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被作為A級不良記錄公示一次,或被作為B級不良記錄公示兩次或兩次以上,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七)企業信用檔案及評價所上報資料中的重要信用信息,如主要從業人員、身份識別資料、業績、施工能力等,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的,或以不正當行為影響項目法人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信用評價工作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被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通報或處罰的。
第十二條 企業資產被凍結的,凍結期間其信用等級不予評定。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首次進入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水利施工企業,其信用等級視為A級;不參加信用評價的企業,信用等級視為BBB級,但依據本意見應該確定為CCC級的除外。
第十四條 企業信用等級的提高實行逐級上升制,不可越級。首次參加信用評價的施工企業,信用等級最高為AA級。
第十五條 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有效期兩年。兩年內未承擔項目的AAA 、AA級施工企業,原信用等級延長一年,其后按A級確定。但原等級為BBB、CCC級的按原等級執行。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法人單位應建立施工企業履約信譽情況的管理制度,進行動態管理,作為信用復評的依據。
第十七條 企業在申報工作中對涉及商業秘密的、要求不予公開的內容應予說明,僅供信用評價工作使用,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信用評價相關工作時,對該部分內容不得對外公開。
第十八條 本意見由安徽省水利廳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